2006年5月8日,黑龙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发部了黑自考委[2006]11号文件《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在高职、高专在校生中开展专本衔接教育通知》,本人读过此文件后,心里难以平静,黑龙江省自考委这么做,他们究竟想干什么,在搞什么猫腻?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严肃性,权威性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岂能成为他人的垄断市场。
众所周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为此众多民办自考助学院校在这项公益事业中发挥着不可磨灭的供献,而黑龙江自考委的所作所为恰恰有背于自考的初衷,他们搞的“专本衔接”其做法是在高职、高专院校内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完全垄断,参加“专本衔接”学习和考试的学生必须是高职、高专在校统招在籍学生,该校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在教学校长的领导下,宜与学校的教务处合署办公。然而,高职院校的主要方向是做好现阶段的教学,怎么一下子变成了由自考委统一编署的自考助学机构,此为一不解。
他们(黑自考委)大言不惭地说:“服务考生,保证质量。”竟然把考场设在举办“专本衔接”的各高职、高专院校,监考人也由当地招考部门和学校派人共同执行,试问这就是所谓的服务考生,保证质量吗?此为二大不解。
他们(黑自考委)认为各高职、高专学校不能独立完成的课程教学环节,可与主考学校协商选派授课辅导老师。主考学校必须坚技“教考分离”的原则参加命题的教师不参国家所命试题的教学助学工作,凡参加教学助学的教师也不允许参加所教学课程的监考、阅卷的工作。就连三岁的孩子都能看出这种超强诱惑的鬼把戏,他们口口声声“教考分离”究竟分在何处,离在哪里?此为三大不解。
他们还说“为了避免重复开课造成资源的浪费,根据各高职、高专院校具体情况,建议各院校教学计划与自考考试计划中的相同课程使用自考教材及自考大纲,更有甚的是,若考生在校期间未完成第二学历自学考试,毕业后仍可在两年内回原高职院校报名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试问谁授予他们(黑自考委)如此权力,随意破坏自考规则,此为四大不解。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的,然而黑龙江省自考委全然不顾,他们这样大胆究竟想干什么,不用说世人都明白。
国家自考委、各省市自考委看了上述情况,不知有何感想,黑龙江省自考委的行为辱没了自考的圣洁,伤害了众多社会自学者的自尊,扼杀了社会自考助学院校的生源,他们这样肆无忌惮地胡作非为,社会自考助学院校还会有生存的空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