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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合作考试(考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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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6-09-25 11:01:57 / 天气: 晴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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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合作考试(考试介绍)
经全国考委批准,将从二○○一年一月起开考中英合作《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专科)自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英合作专业”)。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与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UCLES”)合作,在“商务管理”与“金融管理”专业进行课程合作设计,指定专业考试计划,并确定开考计划。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按全国考委颁布的考试计划、课程考试大纲和开考计划组织考试,对助学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华东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分别为商务管理专业和金融管理专业的主考学院,履行主考学校的职责。
中英合作专业的报考对象为在职工商、金融管理人员以及具有高中毕业水平、有志于从事工商、金融管理工作的社会人员。凡通过专业考试计划中八门中英合作课程(由全国考办和英国UCLES联合确定的课程)、且取得英语课程(商务英语“BEC”考试一级)合格证书者,可由市考委转发英国UCLES签署的剑桥商务管理证书。
凡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十五门课程(含实践环节考核),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可由市考委按规定分别颁发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商务管理或金融管理专科毕业证书,并可转发英国UCLES签署的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或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
专业计划中的共同课参加每年4月、10月份的全国统一考试。中英合作开考课程的考试时间为每年1月中旬和7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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