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人格权的概念
人格权--是指作为民事主体必务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并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民事权利
人格权分为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
二,人格权的特征
1,人格权是作为民事主体资格所必备的权利
2,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固有的一种权利
3,人格权以人格利益为客体
4,人格权是由法律确认的
第二节 身体与生命健康权
一,身体权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对其肢体 器官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完整和支配的人格权
身体权包括以下内容:
1,完整性的身体保护权
2,对自己身体组织部分的肢体 器官和其他组织的支配权
二,生命权
生命权--是指自然人以其性命维护和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
生命权的内容:
1,生命安全维护权
2,生命利支配权
三,健康权
健康权--是以自然人对其身体的生理机能的完整性和保护持续 稳定 良好的心理状态为内容的人格权
健康权包括以下内容:
1,健康维护权
2,劳动能力的保有,利用与发展权
第三节 姓名权与名称权
一,姓名权
姓名权--是指自然人决定 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
姓名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命名权
2,使用权
3,变更权
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对姓名权作了如下限制 :
1,自然人参与各种重要的法律关系并具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时,负有使用其在户籍薄上记载的正式姓名的义务
2,自然人不得基于某种不正当的目的而取与他人相同的姓名,并故意造成姓名冲突
3,不得滥用姓名权
二,名称权
(一)名称权的概念和特征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权--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地其依法定程序取得的名称享有使用并排斥他人非法侵害的民事权利
名称权与姓名权的区别:
1,名称权的主体是法人或其人组织;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企业法人 合伙的名称权又是财产权,可依法转让;姓名权只是一种精神性权利,不得转让
名称权的特点:1,专有性
2,法定性
3,企业法人 合伙名称权的双重权利性
(二)名称权的内容
1,命名权
2,名称使用权
3,名称变更权
4,名称转让权
机关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的名称权不能转让
三,侵害姓名权或名称权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姓名权或名称权的行为
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
不构成侵害姓名权或名称权的除外情况主要有:
1,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出发而对姓名权或名称权所作的法限限制
2,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姓名权所实施的行为
第四节 名誉权
一,名誉权的概念
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二,名誉权的内容
1,名誉保有权
2,名誉维护权
3,名誉利益支配权
三,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一)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首先,侵害名誉权只能对特定人实施
其次,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以侮辱 诽谤为主要方式
(二)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三)造成损害后果
(四)侵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不构成侵害名誉权的除外情况主要有:
1,受害人事先表示同意的行为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职权在工作中的善意陈述
3,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会议上的发言
4,利害关系人保护合法利益的行为
5,公民通过合法渠道善意向组织反映情况
6,正当的舆论监督
第五节 肖像权
一,肖像权的概念
肖像权--是指 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 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
二,肖像权的内容
1,形象再现权
2,肖像使用权
3,不作为请求权
三,侵害肖像权的构成要件
1,须有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
2,须未经自然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
第六节 隐私权
一,隐私权的概念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 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二,隐私权的内容
1,个人信息的控制权
2,个人活动的自由权
3,私有领域的保密权
4,权利主体对其隐私的利用权
三,隐私权与名誉权的区别
(1)主体不同
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名誉权不仅 自然人享有,法人 其他组织也享有
(2)客体不同
隐私权客体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秘密;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特定人的评价
(3)侵害方式不同
侵害隐私权的方式是未经自然人同意披露 窃取 散布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名誉权的方式主要是侮辱和诽谤
(4)侵害的内容不同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披露散布的内容并非捏造而是事实;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人散布的是捏造的并非事实
(5)行为人心理状态不同
侵犯隐私权可能出于故意也可能是过失或善意或恶意;侵害名誉权的大多是一种直接故意
(6)行为人主观的不同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可能无目的或善或恶,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人主观上是毁损贬低他人名誉
(6)保护方式不同
隐私权的保护只能是停止侵害 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名誉权还有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