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侵权行为归责原则概述
一,侵权行为归责原则概述
侵权行为归责原则--是指据以确定侵权民事责任由行为人承担的理由,标准或者最终决定性的根本要素,是贯穿于侵权行为法之中并对侵权行为法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是司法机关处理侵权纠纷所立的基本准则
二,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体系
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体系--是指由各归责原则所组成的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系统结构
我国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体系是由 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组成的
第二错 过错责任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
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即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的特点:
第一,以过错为责任的构成要件,即行为人只有在主观上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可能承担责任
第二,以过错作为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标准或最终决定性的根本要素,无过错即无责任
第三,贯彻“谁主张权利,谁提供证据”的原则
第四,过错程序与责任相一致,即过错程度决定责任的形式 范围 减 免等
二,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
(一)推定过错责任的概念与特点
推定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如果不能证明自己 主观上无过错,就要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侵权责任
推定过错责任的特点:
(1)推定过错责任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责任构成要件,且为最终的决定性的根本要件
(2)推定过错责任彩取“举证责则倒置”原则
(二)推定过错责任与过错责任
二者在举证责任方面有所区别,但推定过错仍以确定行为人主观有过错为目的
二者匀以过错为确定责任的根本依据,因此二者在本质上一致属过错责任范围
第三节 无过错责任原则
一,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发生后,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责任要件的归责标准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点:
(1)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责任的构成要件
(2)受害人主张权利时,对加害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不负举证责任
(3)加害人承担的责任不是绝对责任,加害人可仅法律规定 的抗辩事由而主张抗辩
(4)在无过错责任原责中,责任的确定主要从受害人一方的损害程序来考考,并且对这种责任往往规定有最高的赔偿限额或限制赔偿范围
(5)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能在法律特别规定的场合适用即只有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
第四节 公平责任原则
一,公平责任原则的含义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观念 ,在考虑当事人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补偿由当事人公平从事理地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的特点:
第一,公平责任以公平观念作价值判断标准确定责任的归属
第二,公平责任原则用于当事人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
第三,公平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侵害财产案件
第四,公平责任原则只有在法律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按过错责任原则来处理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才能适用